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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創新高效農村合作社的5個建設性意見
近期,應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邀請,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管理學會組織部分學會常務理事(分別來自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農業大學、浙江大學、東北農業大學的國內知名合作社專家學者),赴齊齊哈爾市克山縣仁發現代農機合作社進行實地考察調研,聽取了合作社發展情況介紹,并與合作社社員代表進行了座談。之后,與黑龍江省農委在齊齊哈爾市聯合舉辦了“克山縣仁發現代農機合作社規范管理研討會”。農業部經管司、經管總站、黑龍江省農委、齊齊哈爾市等有關領導與專家學者一道,就合作社發展重大問題展開了深入剖析研討,提出了加快現代農機合作社發展的建設性意見。
經過四年多的發展,仁發合作社成員數量由少到多、經營規模由小到大、經濟實力由弱到強,成為黑龍江省第一個現代農機合作社示范社。與會專家學者對仁發合作社發展給予高度評價,一致認為仁發合作社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土地入社為核心,以現代農機為載體,以生產合作為紐帶,發展規模化、組織化、社會化大生產,轉變了農業發展方式,成為農村先進的生產力代表,找到了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實現小平同志提出的農村改革發展二次飛躍的有效途徑,是一個民主規范辦社的典范,也是一個創新高效的合作社典范,值得在全國借鑒推廣。仁發農機合作社之所以發生巨變,關鍵在于:
一是堅持實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辦社機制,切實保障了每個成員的民主權利。仁發合作社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有關規定,堅持依法治社,實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按出資額表決,一人一票,賦予每個成員同等民主權力,重大事項都由理事會“拿點子”或其他成員提建議,再提交成員代表大會集體討論通過,由監事會全程監督執行。四年來成員代表大會集體討論的焦點是合作社章程和種植業結構。章程也根據成員的變化、機制的變化等作出相應的修改。并及時公開重大決議落實和財務收支情況,真正把合作社辦成了農民自己的合作社,解除了農民的后顧之憂,保障了成員的民主權利。社員們說:“合作社來一分錢大家都有份,花一分錢大家也都知道。”通過實行民主管理,成員越來越關心合作社發展,合作社越來越有生命力。
中國農業大學任大鵬教授認為,仁發農機合作社在內部治理關系上,通過成員代表大會制度、理事會制度,層層賦權,一人一票,平等地實現合作社成員民主權利,使得合作社變成了大家的合作社。中國人民大學孔祥智教授認為,仁發合作社在管理上非常民主,社員代表大會、成員賬戶、利益分配等制度都很健全、規范。
二是堅持依法將國家補助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平均量化給當年每個成員的規范辦社做法,切實保障了每個成員的合法利益。合作社堅持國家補貼面前每個成員平等。國家投資收益平均量化,不僅增加了成員收入,也放大了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應,仁發農機合作社國投農機資產1234萬元,平均到2436戶,每戶占5066元就實現了全程機械化,而補貼散戶最高可補到20萬元也實現不了全程機械化。與補貼散戶相比,國家補貼惠及面擴大了40倍。現在雖然合作社成員增加,國家補貼分給每個人的收益“攤薄”了,但由于規模效益逐步顯現,個人收益未減反增。
任大鵬認為,國家財政補貼部分是誰的,形成的利益是誰的,這是成員關心的一個重大問題,明確歸屬很重要。仁發合作社的依法平均分配是十分有效的分配方法,更體現出了利益的公平。浙江大學徐旭初教授認為仁發合作社很好地處理了財政扶持對合作社全體成員的普惠性,具有典范性。他們的成功實踐表明,只要合作社都能切實按照法律規定辦,就能真正實現規范發展。
三是堅持做到未分配盈余始終為零,真正實現了合作社與成員之間清晰的產權關系。仁發合作社實行資產聯合所有,財產是全體成員的,每一分錢都體現在成員身上,成員與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體,當年獲得的盈余全部分配。因為如果當年分配有剩余盈余,當年入社成員的利益將受侵害;如將剩余盈余轉入下一年,新入社成員分享上年成員的利益,使上年成員吃虧。
孔祥智認為,仁發合作社沒有“無主財產”,其未分配盈余始終為零的做法很有創新,值得研究和推廣。黑龍江省農委主任王忠林認為仁發合作社的發展實踐證明:“越是強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農民越愿意參加合作社;越是考慮到合作社成員的共同廣泛的利益,每個合作社成員的收益越高;越是堅持提取公積金記在個人賬戶等同投資,合作社社員越愿意提取公積金;越是尊重合作社社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合作社就發展越規范;越是強調合作社規范發展,合作社發展越快、越持久”。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孫中華認為仁發農機合作社綜合了勞動、土地、資本等要素,合作效益好,符合國家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要求。仁發合作社的例子表明了從事大田生產的土地股份合作也有強大的生命力,在全國有推廣意義。
四是積極探索將提取公積金記入個人賬戶等同投資的辦法,有效調動了全體成員投資發展合作社的積極性。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分紅比例記在當年成員的個人賬戶上并等同于投資,不僅合作社成員之間產權明晰,而且不同年份也利益清楚。由于提取公積金記在個人賬戶等同投資,農民愿意出地出資,也愿意提取公積金發展積累,使合作社不斷發展壯大,兩年累計提取公積金1263萬元。現在合作社正常經營基本“不差錢”。任大鵬認為仁發合作社健全完善了財務制度,公積金量化到每個成員名下,合作社有支配權,成員有所有權和收益權,有效解決了合作社發展資金的瓶頸問題。
五是大膽創新實行以入社土地分配為主的辦法,合理保障了廣大非農機戶成員的收益分配權。仁發合作社將入社土地等同于交易量,盈余分配向入社土地傾斜。2011年入社土地達到1.5萬畝,總盈余為1342.2萬元,提取公積金為408萬元,可分配盈余934萬元,入社土地共分得盈余606萬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4.9%,平均每畝分得盈余710元。2012年入社土地達到30128畝,總盈余為2758.57萬元,提取公積金為852萬元,可分配盈余1906.57萬元,入社土地共分得盈余1284.69萬元,占可分配盈余67.38%,平均每畝分盈余730元。今年每畝土地預計分得盈余900元以上,土地分配約占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由于堅持了以土地分配為主,維護了入社多數農民根本利益,調動了農民帶地入社積極性。
任大鵬認為仁發合作社找到了平衡點,既保護了出資者的利益,也保護了土地入股人的利益,較好地處理了二者之間的關系。農業部經管總站副站長趙鐵橋認為仁發合作社實行農民帶地入社,在黑龍江實現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現代化道路方面進行了成功探索,再一次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東北農業大學郭翔宇教授認為仁發合作社以土地入社為主,探索出了有效進行土地流轉的方式,實現了依靠大組織、大合作向大規模、大產出轉變。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黑龍江省仁發合作社既是農機合作社,又是糧食合作社,也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符合國家培育新型農業主體的要求,體現一系列現代化大農業的特征。這種綜合經營型的合作社最適合種糧的農民組成合作社,既有利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也能促進種糧這個中國農民中人數最多的群體增收。合作社不僅規范,而且有創造,值得全國合作社學習。對于合作社今后的長遠發展,與會專家學者建議合作社可以進一步嘗試發展倉儲加工業和加工產品直銷業務,讓更多的農產品[-4.51% 資金 研報]增值利潤返還給農戶成員。國家要重視仁發農機合作社這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出臺政策給予重點扶持。要充分聽取專家和基層意見,加快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改完善。要加大“仁發合作社模式”宣傳力度,深入挖掘典型,在全國具備條件的地方大力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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